社会消防安全培训
描述
一、 背景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在生产和生活中,容易引起火灾的危险性物品的使用越来越多,发生火灾的危险性也相应增加,火灾发生次数及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数量呈现上升趋势。政府非常重视消防安全,一是加强消防工程硬件建设,投入消防设备及器材,如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二是通过制定和修改相关法律制度,规范落实消防责任,让机关、团体、单位及个人重视消防;三是加强普通民众对火灾的认识,注意用火安全,学会使用基础消防工具扑灭初期火灾。
二、 政策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消防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根据《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的指导意见》、《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照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纳入相关工作检查、考评。
各部门应当建立协作机制,定期研究、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 课程介绍
课程针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社区居民、大中校学生、单位、机关团体等及消防工作负责人等13类人员特点,按照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突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注重素质教育和能力提高,从消防安全基本知识、消防法规基本常识、消防工作基本要求和消防基本能力训练四个方面,结合各单位消防工作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课程时间可以分散进行,新入职员工及学生,每年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同时针对实操课,必须经常练习才能保障其熟练。
为了提高学员兴趣,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学习,可以借助相关道具,采取体验式教育模式开展,将拓展活动引入到培训学习中,让学员有被动学习转向主动学习,引导学员对消防安全的关注。
四、 具体课程
类别 |
培训对象 |
培训目的 |
课时 |
第一类 |
各级人民政府(含派出机构)及其部门负责人 |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消防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知晓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安全监管、消防设施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建设、消防经费保障、检查考评等责任,掌握消防安全基础知识、社会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提高消防工作管理能力 |
12 课时 |
第二类 |
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 |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知晓基层自治组织消防工作法定职责,掌握消防安全基础知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技能,提高组织开展消防工作能力。 |
16 课时 |
第三类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人员 |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知晓消防工作法定职责,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消防安全管理基本技能,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
32 课时 |
第四类 |
从事自动消防系统操作的从业人员和消防安全监测执业人员 |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定,知晓消防工作法定职责,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操作消防设施的基本技能,提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
180课时 |
第五类 |
建设工程设计人员 |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知晓消防工作法定职责,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提高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水平 |
80 课时 |
第六类 |
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施工、监理、检测、维护保养等执业人员 |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知晓消防工作法定职责,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相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提高建筑消防设施施工、检测、监理和维修保养能力和水平。 |
60-80课时 |
第七类 |
从事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销毁的从业人员。 |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知晓消防安全法定职责,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消防安全措施,提高预防和处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火灾的能力。 |
32 课时 |
第八类 |
从事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消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知晓消防安全法定职责,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电工、电气焊等作业的消防安全措施及要求,提高预防和处置初起火灾能力。 |
16 课时 |
第九类 |
消防志愿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组建的志愿消防队队员。 |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消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知晓消防安全法定职责,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初起火灾处置和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
|
16 课时 |
第十类 |
保安服务公司和单位自行招用的保安人员 |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知晓消防工作职责,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提高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初期火灾扑救、引导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的能力 |
32 课时 |
第十一类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员工 |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基本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知晓消防工作法定职责,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消防基本技能,提高火灾预防、初起火灾处置及火场疏散逃生能力。 |
8 课时 |
第十二类 |
大学生、中学生、小学生、学龄前儿童 |
通过培训,了解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消防法规基本常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火灾预防意识和火场逃生能力。 |
8 课时 |
第十三类 |
社区居民、农村村民 |
通过培训,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消防法规基本常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防火、灭火和疏散逃生能力。 |
4 课时 |
消防宣传教育“七进”
类别 |
场所 |
要求 |
第一类 |
机关 |
1、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成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机构,确定消防安全宣传员,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规章制度,有年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 2、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知识纳入干部培训必修课程,至少有1名经过培训的专兼任教师,提高参训领导干部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水平。 3、根据单位实际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每年组织1次以上全员消防知识培训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 4、机关宣传橱窗或宣传栏定期有消防安全内容,重点部位设有消防安全标志,定期利用单位广播、闭路电视、电子屏幕等进行消防安全提示。 5、机关干部普遍掌握“懂所在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以下简称“一懂三会”)知识。 |
第三类 |
社区 |
1、社区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明确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创建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内容。 2、推举产生“社区消防安全宣传员”,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督促《居民防火公约》落实等活动。 3、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固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场所,配备常用消防器材、模拟体验设施和宣传资料;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楼宇电视、户外视频定期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或消防安全提示。 4、辖区医院逐级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每年对医务人员和职工进行不少于2次的消防培训,普遍掌握“一懂三会”知识。 5、社区内福利院、养老院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和灭火疏散应急预案,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人,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全员消防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和有行为能力的人员普遍掌握“一懂三会”知识。 |
第四类 |
企业 |
1、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消防工作责任考评内容,明确工作计划、目标和责任人,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档案;确定消防安全宣传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建立固定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场所,配备常用消防器材、模拟体验设施和宣传资料;每半年开展1次全员消防培训,员工新上岗、转岗前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3、消防设施器材标识醒目,操作使用方法用文字或图例标明;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板、示意图或标识,开展“三提示”工作(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消防器材位置及使用方法、提示安全出口和疏散逃生路线)。 4、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其他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定期组织消防知识竞赛、消防运动会等活动;企业文化包含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企业员工普遍掌握“一懂三会”知识。 5、交通企业利用码头和高铁、火车站的灯箱广告、电子显示屏、阅报栏、提示卡和交通工具内的广播、电子显示屏、报刊等,刊播消防安全知识和提示。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在电影、电视开映(机)时播放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提示。 |
第五类 |
农村 |
1、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文明村镇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工作内容;对村“两委”(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消防培训,明确1名村干部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行政村成立志愿消防宣传组织,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依托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场所,有条件的建立消防安全体验室,配备常用消防器材、模拟体验设施和宣传资料;在主要道路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栏;易发生山火、林火的地方,设置警示性标语。 3、村委会因地制宜制定并落实《村民防火公约》,落实“户户联防、村村联防”措施;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对生产加工企业等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辖区公安派出所;麦收、秋收和春节、元宵节等重要时节,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4、古村寨、文物古建筑等重点部位设立消防安全标志,提示村民和游客注意防火安全;村民集体活动场所设置宣传栏或警示牌;定期组织灭火、逃生疏散演练等活动。 5、建立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智障残障等特殊群体“邻里守望”制度,实行“一对一”帮扶,上门宣传消防知识、查找火灾隐患,并落实紧急情况时的救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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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类 |
家庭 |
1、将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五好文明家庭”、乡规民约等创建内容;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小区业主委员会等建立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定期发放、宣讲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安全提示等活动。 2、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和文化娱乐活动普及家庭消防安全常识,倡导安全用火、用电习惯,指导家庭查找、消除火灾隐患。 3、定期组织城乡居民开展家庭灭火、疏散逃生演练,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家庭成员掌握“一懂三会”知识。 4、教育家庭成员外出关闭电源和液化气、天然气总阀门,并检查门窗是否关好,防止飞火入户;教育儿童不玩火;协助、提示独居老人或生活能力有障碍的群众注意用火用电安全。 5、引导、鼓励有条件的家庭配备必要的报警、灭火、逃生器材;有条件的地区帮助弱势群体家庭安装“独立式”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
第七类 |
网站 |
1、省、市、县级政府门户网站推出消防频道或专题,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发布当地火灾信息,报道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动态,受理火灾隐患举报投诉。 2、省、市、县级政府官方微博、微信账号根据当地火灾特点,及时发布消防工作动态、季节性消防安全常识,开展消防公益广告展播。 3、公安消防部门、当地主流网站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及时发布消防部门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和消防重大活动新闻;重点防火时期或重要节假日,集中发布消防安全提示。 4、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期间,网络媒体集中曝光重大火灾隐患或区域性火灾隐患,发布政府消防安全通告,报道工作动态和典型工作经验。 5、利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定期发布消防安全常识,有针对性地做好目标人群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有条件的地区开展APP客户端研发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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